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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结束
2007-08-22 14:48  文章来源:沈阳市商业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获14,99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企业

  去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十三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市实施了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作。此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而采取的重大政策性措施,其工作任务是处置国有流通企业在长城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债务。
在商务部直接指导推动下,按照 “减债脱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104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企业列入“减债脱困工程”范围,这些企业共欠长城、华融、信达、东方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债务总额25.68亿元,其中,本金14.15亿元,利息11.53亿元。这些历史债务多为计划经济时期因保障市场供应、政府指令性商品购销、救灾物质调拨等政策性原因造成的。由于涉及企业多,债务数额大,债务关系复杂,给实施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并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市政府几位领导采取联动办公、特事特办的方式,高效率地解决偿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建立工作平台,开展债务核实,落实回购资金,出台配套政策,创新处置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处置历史债务。

  去年4月商务部启动此项工作以来,按照“债务打包、协商定价、统一回购”的工作原则,市减债脱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企业逐一地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艰苦细致的协商谈判,到今年4月已全部达成了回购协议。我市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债务本息25.68亿元,占试点城市债务总额的15%,支付回购债务资金4.9973亿元,平均回购比例为本息的19.46%,本金的35.32%,占试点城市回购资金总额的21.2%,债务总额和回购资金总额均列试点城市之首。

  减债脱困工程涉及的企业,共有职工32,320人,资产总额44.2亿元,负债总额为41.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3.83%,有65户是资不抵债的空壳企业。共有土地1,539,827㎡,其中抵押和被查封364,830㎡,占23.7%;共有房产590,154㎡,其中抵押和被查封174,657㎡,占29.59%。由于企业历史欠债多、人员包袱沉重,政策问题难以解决,转制成本资金缺口较大,使企业改革转制举步维艰,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较弱,对全市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压力。许多企业因无资产变现及经营困难等原因,筹集还债资金十分困难。根据商务部提出的财政补一块,资产公司让一块,企业还一块的筹集回购资金原则,我市采取了统一打包,企业自筹、土地出让、政策扶持、利用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回购资金。经过全市上下艰苦努力,在中央补贴资金未到位情况下,偿还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履行了沈阳市政府对商务部的承诺。

  为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今年以来,市政府主管领导亲自与商务、财政部门沟通汇报情况,反映企业困难,争取补贴资金,得到了国家商务、财政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使中央补贴由原来计划的8000万元,增加到14,992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今年7月,商务部、财政部确定按照偿还债务30%的比例给予我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992万元,占全国十三个试点城市补贴总额的29.98%。目前,此项资金已拨付我市,经市减债脱困工程领导小组研究,按照多偿多补、照顾困难原则,由市财政拨付相关企业,至此我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全部结束。

  减债脱困任务的圆满完成,标志着我市国有流通企业与四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债务链全部解除,使全市国有流通企业释放土地26万㎡,房产15万㎡,盘活资产20亿元,资产负债率由93%下降到了70%左右,受益职工达数万人。这项工程的实施,使我市国有流通企业摆脱了沉重历史包袱的困扰,解决企业转制的成本问题,也冲破了制约国有流通企业的改革瓶颈,将对促进企业深化改革,优化资产结构,激活存量资产,增强融资能力和竞争发展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稳定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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