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开展联合集中整治活动 确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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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28 14:22 文章来源:沈阳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沈阳市开展联合集中整治活动
确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为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沈阳酒类市场繁荣活跃,为广大市民营造欢乐和谐的市场氛围,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力度,根据国家商务部、辽宁省商业厅通知要求,沈阳市商业局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与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联合开展酒类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从2007年4月23日开始,由沈阳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稽查系统和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系统按照所辖行政区域对应联合监督检查。依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启动节日酒类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加大对流通主渠道和假冒伪劣易发地的检查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酒类流通随附单、追根溯源、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及不合格酒类商品退市等制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违法案件,揭露欺骗手法,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规规矩矩经营,明明白白消费的节日市场环境。具体措施:
一、检查时间
从2007年4月23日开始,把四大节日期间重点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二、检查组织机构
市内五区及8个县、区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抽调稽查人员120名,与市工商局系统13个经济监察大队150名检查人员相互配合,负责本行政区域酒类市场经济秩序监督检查。
三、检查范围
凡是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商品经营的批发、零售单位及个人,包括各类商场、酒店、宾馆、酒吧、超市、专卖店等。
四、检查内容
1、资质认证:工商执照、酒类经营许可证;
2、市场准入手续: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进货发票、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经营购销台帐等。
五、处罚方式
按照有关法规,对轻微违章以教育形式为主;对屡次违章采取教育和罚款相结合;对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要严惩不贷;对案情重大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达到全社区共同监督的目的,我们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完善服务指导措施,积极倡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消费的理念,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温馨的节日。
举报电话:22526405、639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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